一只狗受罚打一成语?
打落水狗
打落水狗的词语解析
[释义] 比喻继续打击已经失败的坏人。
[语出] 瞿秋白《<鲁迅杂感选集>序言》:“鲁迅的著名的‘打落水狗’真正是反自由主义,反妥协主义的宣言。”
[用法] 动宾式;作谓语;指继续打击已经失败的坏人
老师让学生罚站后被抓进派出所,这件事如果孩子家长先打110报警会怎样?
这就很好处理,身为当事孩子的家长,做为副所长避嫌就好,还有正常走出警程序,带老师到所里调查,问询都是合法合规,没啥问题或是问题不大可以让老师返校,这是最基本的公安干警的工作程序流程!
所长抓人在先,家长报警在后,等于所长抓人并没有人报警,随随便便抓了一个无辜的人,这是明显的所长公权私用,至于说孩子妈妈先给所长打了电话,那根本不是报警,那么这个事就很简单明显了,该怎么处理相信警方有规定的,至于老师在这个***里,是否惩罚不当,触犯未成年人保***,那是另外***事,另案处理
此标题转移此***的根本矛盾,一个派出所副所长***,非法拘禁,为何没有受到法律制裁i?一个人的行为,要么合法,要么违法!既然违法,就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人只受到纪律处分,难道纪律处分=法律制裁??滑天下之大稽!大家想想,纪律处分是处分了副所长,还是保护了他免于法律法规??
从时间顺序上讲,8:47老师就已经被派出所民警带离学校,从这一刻起,警察就已经是行使法律职责对老师***取了措施,再到女孩母亲9:01打电话110报警,110同意派警出警,再到9:02被带进派出所,这都是女孩父母为掩盖其违法和违反出警程序动用公器泄私愤所***取的措施,这分明就是串通好的瞒天过海的补救措施,现在就想知道9:01分110接到女孩母亲报警且同意出警的案由是什么?110也可以随便为老师罚学生站而出警吗?
孩子家长不是没有打110,只是迟了点。据描述,当日9点01分,110报警中心接到了报警,但9点02分女老师就被带到了派出所。
1、由时间差可见,此所长是擅自行动,完全是个人行为,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指挥。擅自动用公权,发泄私愤,肆意妄为,这是此所长的土匪做派,仅仅调离公安机关的处理轻了,应该开除公职!
2、回到问题,倘若在去学校之前,家长拨打110报警会怎么是怎么个结果?倘若拨打110报警,派出所出警是必须的,并且不能耽搁,但是其带人到派出所之前必定要经过调查,倘若得知老师只是要求学生罚站,绝对不会随便抓人,那就不会有这么大的麻烦。
做任何事必须讲规矩,警方也必须严以用权,意气用事为所欲为,不严惩就不足以平民愤。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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