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和药学是紧密相连的吗?
临床医学是观察、实践、操作、选择等治疗手段。药学是药理的一门学科。一种病有很多药都能治,但治疗的药理不同,这就需要临床医学的手段应用。作为一名患者的观点,直白的说,药学就象生产资料,临床医学就象搞种植的。
临床医学和药学是不同的学科,药学注重药理的研究,新药的研发。由于我国药品创新较少,基本都是仿制药。所以药学可能会相对临床难就业,比较好的可能就是读研考博留校当老师,很多只能去做药代和器械代表。临床医学是注重临床,也会学药理学,但他注重的是药物的应用。就业难度相对小一些。
药学专家提示,若感染***,必须要知道如何用药?
【药学专家提示】 一、凡是具有疏风清热、化湿解毒、清瘟宣肺这样功效的治疗感冒的中成药,对于当下奥密克戎都有非常好的疗效。
二、药名中含“美”字,具有止咳作用;含“氨酚”或“酚”字,即对乙酰氨基酚成分,具有退烧作用;含“伪”、“麻"字,具有缓解鼻塞作用。
三、服用退热药一定要充分补液,大部分退热药服用后都会出现大汗,从而退烧,如果没有充分补液,很容易导致低血压甚至低容量休克死亡,特别是对于体弱、老年人、孕妇、儿童及有基础病患者要尤加重视。
四、不要同时服用多种退热药,避免效果叠加;也不要因为高烧不退,从而短时间内反复多次使用,比如在使用布洛芬退热时,应注意每次间隔4-6小时,一天用药不超过4次。
五、对于儿童退热,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退烧药只有两种: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3个月以下婴儿一旦出现发热症状,不要自行用药,应尽早到医院就诊;3~6个月的孩子只能选择对乙酰氨基酚;6个月以上的孩子可从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二者择其一,但推荐优先选择对乙酰氨基酚,因为对乙酰氨基酚有更长期的安全追踪记录。
六、对于孕妇,如果出现发热症状,在物理降温、充分补液的基础上,可选择对乙酰氨基酚退热治疗。应避免在孕期特别是孕期末三个月使用双氯芬酸钠和布洛芬退热。
医学家和药学家的区别?
药学是从医学中独立出来的一个学科,医学跟药学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两个学科有不同也有交叉,医学侧重点在疾病,药学则侧重于药物。简言之,学药的人要知道这药治什么病,学医的人则是掌握这病用什么药。
读医药类大学并不一定会成为医生
很多人一听说医药类大学就立马想到今后的就业岗位是医生、就业机构是医院,但实际上医药类大学里包含很多专业,我们常说的医学其实只是一个学科门类的统称,其下设置的一级学科就达到11个: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在一级学科下又会包含多个专业。
医学专业不是与医生职业一一对应的,很多读了医学专业的人不一定就从事医生职业。
如“公共卫生与预防科学”一级学科下就包括了“预防医学”和“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读该医学专业,你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营养师;
又如你选择“中医学”一级学科下的“针灸推拿学”或“医学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康复治疗学”,你可以自己开设养身***或美容***,或者提供康复与治疗服务。
药学服务的本质是什么?
药学服务——药学服务于1990年由美国学者倡导,是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药物应用有关的服务,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性,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
药学服务的对象涉及面很广,但其服务中心是病人,是一种以病人为中心的主动服务。注重关心或关怀(care),要求药学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关心病人的心理、行为、环境、经济、生活方式、职业等影响药物治疗的各种社会因素。
服务本质与目的
目的是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治疗药物,实现改善病人生活质量的既定结果。这些结果包括:
①治愈疾病;
②除或减轻症状;
③阻止或延缓疾病进程;
④防止疾病或症状发生。
很多医院都有药学门诊,又不能开药,很多用药问题医生也交代过,他们能干嘛?
这个问题问的比较好,真实的反映了民众的疑惑。
首先讲一下,为什么有一个药学门诊?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
1、从大的方面来讲,这是专业的一种需求。药学门诊主要是临床药师坐诊,临床药师对药学的理论比较全面,也就是说理论上的东西比医生都要多,一种药可以说出很多道道,最后患者听了可能就是云里雾里。听说有的病人还吓得根本就不敢用药了,赶紧找医生退药。
2、学习美国“先进”的经验。美国一般的医院都配有临床药师,这个也是行业的一种规范。中国直接就是拿来主义,临床药师不临床,坐在办公室里,进行处方点评,绝大多数是见药不见人,那当然也不见病。其实是学了一个四不像,大部分一线医生很反感。
3、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要求。从这些文件的精神出发,当然是为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像很多药店都是要求有药师(实际大多数是挂证)。医生开药有时并不是十分周全的,有时候患者对医生开的药往往有一定的疑惑,这时候就可以到药学门诊咨询和解惑。
那么药学门诊的实际效果如何呢?
可以说效果相当差。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种所谓的先进经验并不适合于当前的情况,老百姓不了解,临床医生也不理解,还有就是药师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只见药,不见便,也不见人,就瞎指挥,但没有起到很好的帮助临床的作用,往往严重的干预治疗。
比如一些重症的患者,医生考虑可能要***取积极的用药方案,还有一些希望,这时候临床药师站出来反对,那么这个病人就断绝了希望;毕竟在有人反对的情况下,谁也不敢冒这个险和承担这个风险,因为病人最后死了,或者出现什么肢体严重功能障碍,病人找的肯定不是临床药师,而是找经治医生。
综上所述,药学门诊是有所必要的,但是临床药师没有真正起到很好的作用,需要加以严格的规范,应当达到医药相辅相成,共同发力,相互帮助和促进,这才是最有利于患者的。
药学门诊在医院里也有叫简易问诊,他们可以解释用药问题,纯续方,比方病人在主任医生那里看了初诊,病人用一周后效果不错,要续方,但是主任医生那里门诊量大,我只续方就挂简易门诊!但是这类医生也是有处方权的!主治医生级别也带学生!
药学门诊理论上都是有临床药师资格,目的是指导及监督医生用药规范情况,同时可以知道患者用药注意事项!但是目前国内基本临床药师就是抓医生的不合理用药情况,或者药比情况!门诊一般没有实际作用
这个问题也一直在拷问着我,相信很多从事临床药学的同僚们也和我一样感到非常困惑。以下自己的一些体会,不当之处还望体谅,欢迎同僚们一起讨论。
临床药师门诊从正式提出到实施至今,仅仅只有两三年的时间。这段时间,做的更多的其实还是一个探索的阶段,每个医院里面的临床药师就像是小河前面的那匹小马,但是终究这匹小马还是下水了。这对于药师事业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了。
的确,像楼下某位医生说的那样,我国的药师门诊是“拿来主义”,再加上一开始我国的药师制度下诞生的药师更多的只是为了满足医院药品的供应(药品搬用工),这导致我国的医药学教育完全不重视药学的培养,药学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随着用药问题的日益凸显,国家有所察觉后推出的临床药师却直接把临床药师推到了医生的对立面。所以,临床药师一开始的定位就是监督和管理医生的用药,而不是协助共同为患者制定药物治疗方案,监控患者的用药安全。很多医院的临床药师陷入了一个“只给开锅,不给米”的境况。但是在国家取消医院药品加成,大力推广药学人员向药事服务转型的今天,在探索中前行的临床药师的前辈们还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好的方向的。
其中,不得不说的是,做的比较好的北京朝阳医院是临床药学的先行者。他们的精准用药门诊是他们医院的一个新名片。他们的总药师制度,他们的精准药学门诊,为大量的长期用药、复杂用药的患者提供了精简用药、精准用药的服务解决了大量因为用药复杂带来的药物不良反应多、药物疗效差的问题。然而,他们之所以能够实现这样是因为他们的部分临床药师是同时具有执业医师处方权的双重身份的药师。所以,药师的处方权或者说部分处方权的获得是药师能够在药师门诊真正发挥自己作用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才是“拿来主义”里面的精髓,因为在国外,临床药师是具有部分药物的处方权的,比如在慢病上。
此外,中药临床药师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在中药临床药师门诊的探索上,也出现了不少新的好的方向。比如在中药鉴定、疾病调理、养生保健上。尤其在药食两用、药膳食疗等方向为大病后的患者提供专门的精准的调理。在预防保健上体现出中药临床药师的价值。
总体而言,临床药师开展门诊药学服务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我相信随着国家政策的深入,先辈们不断的探索和尝试,我辈们锲而不舍的努力,看病找医生,用药找药师的那天会来到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临床药师所具备的药物学知识是优于临床医生的,所有选择临床药师这条路的同僚们,我们一起努力将这条路走好,我也一直期望更多的临床药师能够在各大平台参与用药科普,让更多人知道药师不只是靠体力干活的药品的搬运工,我们也是需要丰富的医药学知识和临床积累脑力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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