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禁养大型犬、烈性犬是地方性法规吗?它和物权法冲突吗?
其实大型犬不代表是烈性犬,很多大型犬比如金毛,拉布拉多等都很温顺没有主动攻击性,反倒是小区里有很多小狗攻击小孩乱叫扰民。限制养犬是完全正确的,但一定不能简单化粗暴化,应该以教育养犬人为前提,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让社会更加文明!
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养犬条例是不够的,条例只能规定一些行为人去做,只有上升为法律层面去约束行为人必须去做才能管理好狗患,狗伤人狗扰民养狗人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才能震慑不规范的养狗人,在中国城镇和近郊区就应该禁止养狗,现在是因狗产生矛盾非常突出,希望执法部门要有所作为,为防止狂犬病发生、为了建设和谐社会和更加美好的环境消灭狗患刻不容缓!
是地方***根据本区域内的某项事情而作出的行政法规(称地方行政法规)具有法律效力。而"物权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一致同意后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无论从级别和范围来讲,地方性行政法规都不能与全国人大所颁布的法律相提并论。
关于犬类的养殖,现在尚无国家立法。上世纪80年代***院的几个部门联合发布过《家犬管理条例》,但年代久远,连***院都差不多忘记了,更不要谈什么修改或执行了。现在,有些城市出台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规定,如果是地方人***布的就是地方性法规,如果是***发布的,就是***规章。
至于物权法,是一部仅仅适用于与土地、建筑和大型设施有关的法律。猪鸡狗猫牛羊马骡这些动物的“物”与物权法里的“物”毫不相干。
坚决支持城市禁止养狗,应该对狗伤人***入刑,狗伤人咬人高额赔偿,并且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实体刑三至十年,致人死亡对狗主人判***。对于抛弃宠物狗成为流浪狗的狗主也得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并且高额罚款!威慑之下也就文明养狗,减少狗患!
请问怎么规范养狗?那些狗到处排便主人都不管,你能怎么办,你说不禁狗你有什么好办法?
1:规定一户最多养一条狗,必须办养狗证,但不能吵闹邻居,如果吵闹邻居,邻居可以找物业收回养狗证,并没收狗。2:出门遛狗必须用狗链拴着,如果不拴狗遛狗,物业收回养狗证,并没收狗;3:狗狗在小区大便,狗主人必须收拾,如果不收拾,物业没收养狗证和狗;4:狗伤人必须由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且没收养狗证和狗。总之,不要国家出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条条框框,规定硬一些,不执行者由物业配合派出所联合执行。
这真的没有好办法,我们小区环境绿化很好,一年多时间已经到处狗是,狗尿苔楼道到处都是,110
管不了,物业不管,小孩不敢独自出门,真是叫天天不应了,养狗的太可恨了素质低的没法形容。
正常爱狗人士把狗当宠物,
极端爱狗人士把狗当亲爱的。
准确的说,狗只是一小部分人 -- 爱狗人士的朋友,并非全人类的朋友(警犬搜救犬导盲犬等特种犬除外)。
碰到那些恬不知耻的狗奴,遛狗不栓绳,让臭狗屎满地拉,吓得孩子哇哇大哭,却认为法律都拿他们没办法,那就只能靠法规来限制他们了。
否则无辜的老百姓只能寄希望于以恶制恶,盼望偷狗贼把流浪狗无绳狗无证狗都偷光,省得它们咬人吓人污染环境;要不就烦劳各位大侠时不时的给它们来点加料火腿肠。
狗奴遛狗不栓绳不带罩不铲屎,被撞被偷被下药都是自己作的,怨不得别人!
综上所述,在此奉劝各位狗主,为你的狗狗着想,遛狗牵绳铲屎带上嘴套吧,做一个文明的养狗人比说什么都强!
我家里养了一只拉拉,虽然是大型犬,但属于成都准养的犬种,打了防疫针办理了电子宠物户口。楼顶露台上还有一只做了节育手术的英国蓝猫,拉拉就在下面的花园内。我们小区内养狗的人也很多,的确有些人遛狗的行为实在不敢恭维。拉拉每天下午六点吃一顿饭,饭后半小时左右,我会带上塑料袋,钳子和牵引绳牵它出去,固定在小区围墙边的一个地方大解,早上8点钟小解。拉拉受过训练很听话,从不翻垃圾桶,不乱叫,也不欺负其他狗狗,生活很有规律。有时上街买菜就把它栓在商店门前的树上,让它趴下等。回家时它会驮着水果和蔬菜。时间长了,商店店主和附近居民都熟悉了,对它也很友善。我最后想说的话还是:狗狗是无辜的,重要的是主人该怎样教和怎样养————是主人的教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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